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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发11号文件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8-23 10:44:19    来源:中原合作网    返回首页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供销合作社,省社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发11号文件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8月19日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发

  11号文件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发11号文件,推动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依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发11号文件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的通知》(供销厅研〔2022〕36号)和《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通知》(豫农领办文〔2022〕28号),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推动学习不断深入

  1. 8月中旬,省供销社研究制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发11号文件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并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2.8月下旬,各级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要按照省社要求,制订本区域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发11号文件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的工作方案》,把深入学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3.9月上旬-9月下旬,各级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通过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发11号文件学懂弄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抓“三农”、促改革、谋发展的能力。省社拟于9月上旬举办一次学习研讨会,组织开展学习交流。系统各单位也要在9月中旬前,通过座谈、视频等形式,组织开展一次学习交流。

  4.10月-12月,各级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发11号文件要求作为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笃信笃行。

  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1.8月中旬-8月下旬,充分利用河南经济报、中原微供销、中原合作网等系统媒体,集中力量宣传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发11号文件,做好动态情况宣传报道。

  2.9月上旬-9月下旬。系统媒体要集中宣传报道各地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发11号文件要求的体会感悟、实践举措,并结合“三农”工作实际和农情农时,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深度报道。

  3.10月-12月。广泛宣传报道各地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指引下,在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下,全省供销合作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取得的成果和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1.9月份,各级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调研活动。通过集中调研、专题调研、经常性、灵活性工作调研,多形式、多渠道听取不同层级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他们的诉求,特别是要善于解剖麻雀、剖析典型、发现规律,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9月中旬,省社将由厅级领导干部带队分赴各地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各级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也要组织开展调研活动。

  2.10月20日前,各级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调研掌握的实际情况、改革面临的矛盾问题、基层反映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及时转化为指导工作的办法和意见,转化为推进综合改革的具体政策举措。

  四、持续深化综合改革

  1.10月底前,落实全国总社将下发的《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我省供销合作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强化改革举措,细化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动中发11号文件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2.2022年底前,力争综合改革有所突破。一是聚焦主业,贯通网络,构建县域城乡融合综合流通服务体系。二是因地制宜夯实基层基础,在组织上和经济上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三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四是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快构建双线运行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五是理顺社企关系,切实管好资本、放活经营。六是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推进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着力提升干部职工队伍能力素质。

  3.8月下旬至12月,定期督导通报。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发11号文件要求作为督导重点,积极开展实地、电话、视频等多种形式督导。按照省社将下发的《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要求,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各地综合改革进展情况,指导各地持续深化综合改革。

  五、落实有关要求

  1.各地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指导,确保学习有收获,调研有成果,改革有实效。

  2.各地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集中学习调研要于9月底前完成。省社将于9月底向全国总社报告学习调研情况,提交专题调研报告。

  3.各地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发11号文件要求的综合改革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社办公室。

  联系人:李瑞风   0371-65925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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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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