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江苏省政府召开全省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岳出席会议并对下一阶段综合改革任务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胥爱贵参加会议。省委副秘书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根平主持会议。省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诸纪录通报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面上推进情况。无锡、南通、盐城及兴化市政府分管领导交流了当地经验做法。
杨岳代表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近两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供销合作社服务领域全面拓展、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基层社建设深入推进、联合社治理结构持续优化、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综合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宏观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快速发展,产加销一体化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日益融合;另一方面,农业农村发展动能不足、供给结构不合理、经营方式不适应、发展不可持续等问题日益凸显。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担当作为;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担当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担当作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新的形势,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牢固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抓好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真正使供销合作社系统更好地迎接新挑战、发挥新作用、实现新跨越。
杨岳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注重突出问题导向,落实改革措施,加大推进力度。一是着力强化基层社建设。加快推进基层社恢复重建和提档升级,做到立得住、站得稳、善服务。对照“三体两强”标准创建示范基层社,对照“六有”标准改造薄弱基层社。“十三五”期间,每年打造50个示范基层社、改造100个薄弱基层社,到2020年实现基层社乡镇全覆盖。通过劳动、资本、土地合作等,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大力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的服务模式。二是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围绕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以基层社、农资公司、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为实施主体,推进以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主要形式的载体建设,为普通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系列化服务。围绕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检测、冷链贮运、物流配送等功能,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继续推进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试点,构建高效便捷的农药统一配供网络。大力推广苏州市吴中区和昆山市农药废弃物统一回收、集中处理的经验,做好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回收处理工作。三是加快构建“网上供销合作社”。高度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整体优势,引导各级供销合作社共同参与,形成为农服务合力。进一步健全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运行机制,放大功能,提升影响力。加快县级电商运营管理服务中心和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推进乡村服务站点建设。由省供销合作社牵头负责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宿迁的“一村一品一店”模式。四是探索创新联合社体制机制。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着力完善行业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加快组建市县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积极探索以股权形式投入基层社。
杨岳强调,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三农”工作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要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细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扶持,齐心协力推进综合改革有序实施。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已出台的扶持政策要逐项梳理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搞活农产品流通、实施基层社改造、开展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农药废弃物包装回收利用等重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帮扶,加大投入力度,形成改革合力。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建立鼓励创新、支持试错、宽容失败的良性机制。必须坚守底线红线,决不能出现颠覆性错误,确保综合改革稳妥有序推进。省供销合作社要建立挂钩联系点和定期通报制度,掌握改革进展,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按照“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导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逐级建立督查机制,切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杨岳具体强调三件事:一是要完善组织体系,对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以及既无牌子又无人员的县级社,要抓紧明确机构、人员和职能任务,确保有人管、有人抓;二是对尚未落实县级社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地方,要按照中央文件要求抓紧落实到位;三是要落实国务院会议纪要精神,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职工社保、土地确权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改革发展稳定。
省委农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省金融办、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各设区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同志,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乡镇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