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线上娱乐

图片
中原合作网改版试运行,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55983551。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 > 重要活动 > 正文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深入开展2018年度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 实施方案
时间:2018-03-12 15:08:27    来源:中原合作网    返回首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平安河南建设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根据《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度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综治办〔2018〕14号)文件精神,省供销社决定于2018年3月1日至31日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实现安全生产稳定、职工安居乐业为基本目标,以推进法治、德治为基本途径,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基本动力,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瞄准平安建设短板,聚焦基层基础建设,突出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民生保障、精神文明创建等重点,全面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确保大局和谐稳定,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一起越级集访、不发生一起刑事责任案件,为开启新时代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宣传重点

  (一)突出宣讲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的新部署新要求;突出宣传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

  (二)突出宣传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主要内容精神;突出宣传《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突出宣传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河南的意见》。

  (三)突出宣传供销社综治平安建设三年规划、实施意见和实施平安建设好成效、好经验、好做法。

  (四)突出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成绩、好做法、好局面。宣传加强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安全技能。

  (五)突出宣传稳控化解矛盾纠纷、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的工作成效。

  (六)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法律宣传。结合实际,紧紧围绕职工劳动社保、企业债务等领域矛盾纠纷密集、高发情况,针对特定利益群体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依法依规反映、处理问题的理念方式。

  三、宣传形式和方法

  (一)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充分以平安建设宣传月为契机,采用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利用报刊及微信等媒体、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履行职责情况,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防范常识,以及本单位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的好做法、取得的成效等。

  (二)悬挂一批标语横幅。通过门户网站、电子屏幕、宣传横幅标语等形式积极开展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度。

  (三)编发一组平安建设短信。利用“中原微供销”平台向单位职工群发综治平安建设短信,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的氛围,增强干部职工参与综治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开展一次入户宣访活动。深入开展走访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教育引导老百姓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和平安建设责任感。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南建设,按照“铺天盖地、随处可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要求,立足本地本单位实际,加大集中宣传力度,发挥媒体宣传优势,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力促活动扎实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省供销社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规划(2018-2020年)和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本部门、本系统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有组织领导,有详细方案,有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加大宣传配合。在宣传活动中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贴平安河南、平安供销建设,宣传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中的一些新理念和新思维,探索推出富有特色、符合民意的宣传载体和形式。同时,加强与省综治办和成员单位的沟通,密切配合,主动开展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省社将抽调专人对直属各单位宣传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经营目标考核。

  2018年3月2日

分享到:
编辑:闫洛生
(C)2019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版权所有
电话: 0371-65953039 65992900(兼传真) E-mail:hnssbgs@126.com
豫ICP备05026746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228号
技术支持: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